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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口頭通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在我國口頭通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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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口頭通知解除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有效。但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只要雙方對解除合同的情況不存在異議的,那麼就可以口頭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