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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過錯的損害賠償金

離婚過錯的損害賠償金
離婚損害賠償金的標準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賠多少是每個請求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受害方都關注的焦點,但是,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賠償並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對於離婚精神損害賠償賠多少也沒有明確的數額標準。具體離婚賠償金賠多少要具體情況,並結合地區的經濟水平具體分析。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1000元—3000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3000元— 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可能會比上述賠償要高一些。一般,離婚精神賠金額要能夠足以撫慰受害人遭受的心靈上的創傷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時,要考慮加害人的經濟負擔能力。

在此需要向大家強調一點,就是我們認為的過錯行為,其實並不一定就是《婚姻法》中規定的離婚過錯行為,而一般起訴離婚男方要求賠償的,如果女方不是具有法定的離婚過錯行為,那麼法院是不會支持男方的賠償訴求。而確定需要作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時候,往往也會結合實際的情況來計算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