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侵害客體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一户一宅基地《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TAG標籤:刑事辯護 客體 職務侵佔辯護 侵害 挪用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