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工傷沒鑑定可以上班嗎

工傷沒鑑定可以上班嗎
工傷沒鑑定可以上班嗎
1、勞動者因工遭受傷害,被確認為工傷的話,依法是應該享有停工留薪期的,法律規定,停工留薪期內,工傷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也即是説,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內,即便不用上班,也可以全額享受工資福利待遇。同時雙方對停工留薪期有異議的話,還可以申請停工留薪期鑑定來確定,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決定是否延長停工留薪期,以及延長的時間
當然,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是其享有的工傷待遇的一項權利,既然是權利,工傷職工就有選擇權,其可以要求享有,也可以放棄。如工傷職工工傷恢復良好,確實具備繼續上班的客觀條件的話,當然可以上班。但是,如果工傷職工仍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單位強制要求工傷職工上班,工傷職工是有權拒絕的,並且用人單位仍有按規定支付該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直至期滿為止的義務。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