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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瀆職罪有否

企業員工瀆職罪有否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工作人員利用已有職權,貪污、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破壞國家對公務活動的規章規範,依照刑法應當予以刑事處罰的犯罪,包括《刑法》規定的“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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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罪包括哪些類型

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損害公眾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活動客觀公正性的信賴,致使國家與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刑法分則第九章“瀆職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規定有35個罪名。根據瀆職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可以將瀆職罪分為以下三類犯罪:

(一)濫用職權型瀆職罪。

包括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私放在押人員罪,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二)玩忽職守型瀆職罪。

包括玩忽職守罪,過失泄露國家祕密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脱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環境監管失職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瀆職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執行裁判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罪,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違法提供出口退税憑證罪,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放縱走私罪,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綜上可知,如果根據客觀表現形式來進行劃分的話,瀆職罪可以區分為濫用職權型瀆職罪、玩忽職守型瀆職罪以及徇私舞弊型瀆職罪,而每一個類型下面還有一些詳細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