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章第五節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99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第五節 保管委託人財產第五十三條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簽訂書面保管協議,妥善保管委託人財產,嚴格履行保管協議。第五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受委託保管委託人財產時,應當將委託人財產與律師事務所的財產、律師個人財產嚴格分離。 TAG標籤:刑法法規 刑法 刑事辯護 第五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