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丟了户口本,16歲户口本怎麼補辦
補辦户口本需要户主帶着身份證和村委會證明等證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山西省為例。 《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記管理規定(最新修訂)》 第十二條符合家庭户立户條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户立户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係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
宅基地使用權證或土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户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户的,需提供
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户户口遷出後,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户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