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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效力

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效力
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否已經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07年底以前發佈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 (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7次會議通過,法釋〔2008〕15號) 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法釋〔1999〕15號 已被物權法及新的司法解釋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