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效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否已經失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07年底以前發佈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 (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7次會議通過,法釋〔2008〕15號) 23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法釋〔1999〕15號 已被物權法及新的司法解釋所取代 TAG標籤:聯營 糾紛案件 若干 合同事務 效力 審理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