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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傷方一直拖延不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受傷方一直拖延不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受傷方一直拖延不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受傷方一直不處理若是發生輕微的交通事故可以報警處理,交警根據交通事故的成因劃分事故責任,交警進行責任劃分後對方不願協商處理,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處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