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296條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刑事訴訟法第296條是如何規定的第二百九十六條如下:因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中止審理超過六個月,被告人仍無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請或者同意恢復審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況下缺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 TAG標籤:刑事犯罪辯護 刑事訴訟法 條是 刑事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