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查取證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調查取證登記立案後,勞動監察機構應當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完成調查取證後,應當作出調查報告並提出處理意見,填寫案件處理報批表。 TAG標籤:勞動 勞動爭議 調查取證 爭議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