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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股東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股東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股東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
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董事長是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長與公司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董事長不是公司股東,那麼非公司股東的董事長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