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教師帶薪休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教師帶薪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TAG標籤:勞動糾紛 幼兒教師 帶薪休假 工資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