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馬鞍山失業保險繳納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9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南京失業保險繳納比例根據省人社廳、財政廳和地税局《關於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61號)要求,我市對失業保險繳費作如下調整:1、從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的比例為1%,個人繳費的比例為0.5%。2、自2016年4月份開始按照新費率核定參保單位應繳失業保險費。參保單位1至3月按原費率多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在4月及以後應繳費額中予以核減。 TAG標籤:馬鞍山 勞動保障 繳納 失業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