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補償金個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8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合同終止補償金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TAG標籤:終止 補償金 合同 合同終止 合同事務 個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