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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範圍,土地徵收

土地徵收 行政訴訟範圍
行政訴訟的受理範圍
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3、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5、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