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要不要孩子的出生證明?
起訴離婚是要帶上孩子的出生證明的。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和基本流程: 1.寫
民事訴狀;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
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
户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
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
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