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犯罪地所在法院審理

犯罪地所在法院審理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麼確定法院所在地

受訴法院所在地是受理交通事故賠償案件的法院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在一些省份,受訴法院所在地還分為經濟特區和非經濟特區。

由於法院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不一致,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收入和消費支出差距很大,因此,不同法院所在地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賠償標準差距也很大。當受害人或賠償權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與受訴法院在同一地區時,其賠償標準是一致的。當受害人或賠償權利人的住所地或居住地與受訴法院不在同一地區時,其賠償標準是不同的。

(一)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選擇

賠償項目一般按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計算。賠償權利人可以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選擇對自己賠償有利的受訴法院。

(二)賠償權利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標準的選擇

賠償項目一般按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計算。但受害人或賠償權利人(包括被扶養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於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住所地的確定在訴訟中具有重要意義,它是決定審判管轄的依據,同時也是訴訟文書的送達地點。

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遷出後至遷入另一地之前,無經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為住所。

在異地發生了交通事故,若需要計算事故賠償,那麼具體的標準就應當以當事人起訴法院所在地的標準來計算。根據有關規定,發生事故之後當事人既可以向侵權行為地的法院起訴,也可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於是在選擇不同法院起訴的時候,就會對事故賠償標準造成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