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交通事故打官司都需要什麼手續

交通事故打官司都需要什麼手續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事故起訴都需要什麼材料

在事故中,絕大多數的爭議和糾紛都源於賠償問題,但是解決糾紛和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種,雙方和解、調解、訴訟等,選擇訴訟途徑解決的,需要對起訴地點(即法院管轄權)加以注重,因為不同的起訴地點賠償的標準會不一樣,所以起訴地點直接影響了賠償。另外起訴時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需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雙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還需要寫明原告具體的請求事項,以及原告基於什麼樣的事實理由可要求被告賠償。起訴的時候證據很關鍵,所以要儘可能的準備相關的損失憑證、證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