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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法院根據什麼判孩子跟誰

離婚法院根據什麼判孩子跟誰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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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法院根據什麼判孩子跟誰

離婚跟誰的確認方式:
1、一般情況下,對不滿兩週歲的小孩,判給孩子的母親直接撫養;
2、已滿兩週歲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來判定撫養權的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