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定金數額的確定方法是怎麼樣的

定金數額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但是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20%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對方退還,但是合同仍然有效。在適用定金罰則時,只能以合同價款20%為限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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