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律師解答

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五、四十六條同時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條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那麼生效條件成就或期限屆至時,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説,合同成立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條件或期限時,合同的生效就會滯後於合同的成立。

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