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依據是什麼
合同解除的依據是什麼?解除合同的依據。有三個方面。
第一,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當事人各方在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條件成就的時候,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就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4條規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在合理期間內仍未履行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