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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撫卹金非法定繼承人如何領取?

一、社保撫卹金非法定繼承人如何領取?

社保撫卹金非法定繼承人如何領取?

非法定繼承人領取社保撫卹金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領取人(持證遺屬)應遞交通知書、撫卹金項目審核表、户口簿、身份證、私章。

2、當地社保部門領取的《死亡待遇申請表》。(可能需要單位蓋章審核);

3、死亡人員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在職)或《職工退休證》。

4、殯儀館出具的死者火化的《收款收據》(原始發票),或者骨灰處理證明、死亡證明。

5、派出所辦理死亡人員的《户籍註銷證明》。

6、《居民身份證》和《户口簿》原件、複印件(2份)。

7、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供養人員與死者關係證明》。(派出所户籍處出具的關係證明一般也被認可。)

8、外地供養人員需出具無任何收入來源的證明(由當地人社部門出具)。

9、如委託他人領取,代領人需憑持證遺屬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委託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證、私章、通知書、撫卹金項目審核表。

二、具體哪些人可以獲得撫卹金?

1、撫卹金不屬於遺產,是對生者的一種撫慰。所以是發放給死者親屬的。

根據我國目前的有關政策,享受撫卹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

(2)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在分配上對於無勞動能夠有無生活來源主要靠死者撫養的人應該適當多分,法律也沒有規定具體的賠償比例。

2、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死亡的公民若是有需要供養的人,且這些需要被供養的人是死者的直系親屬或者是配偶,那麼死者的單位等就需要支付撫卹金等的賠償。根據規定,無勞動能力、主要靠死者撫養的人應該適當多領取一些撫卹金。領取的時候需要提交相關證明自己有領取資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