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於無效婚姻的規定 普法法律網 結婚 1.9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婚姻法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TAG標籤:結婚 婚姻 婚姻家庭 無效 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