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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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離婚什麼原因需要帶什麼材料

被起訴離婚一般是因為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攜帶的資料如下:
1.準備答辯狀
2.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件。
3.孩子的出生證或户口本。
4.雙方財產情況方面的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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