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繼承權公證要提交的材料什麼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1.3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並提交身份證、户口簿原件;2、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等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TAG標籤:提交 婚姻家庭 辦理 材料 繼承權 遺產繼承 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