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法院如何判決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2.9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即使當事人有放棄繼承的意願,若是其沒有書面聲明。法院不會認定為其放棄繼承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TAG標籤:遺產繼承 法定繼承 婚姻家庭 判決 法院 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