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是要式法律行為嗎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2.4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口頭遺囑不是要式行為。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遺囑。有效的口頭遺囑應當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遺囑人必須是處在情況危急時刻;(2)遺囑人立遺囑時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3)遺囑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處理遺產的真實意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TAG標籤:遺產繼承 法律 要式 口頭 婚姻家庭 遺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