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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後事故責任怎樣劃分

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交通肇事中的肇事司機在事故發生後選擇了逃逸,那麼將會承擔更為嚴重的法律責任。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交管部門該如何對事故責任作出進一步的劃分呢?本站小編馬上為大家介紹。

交通肇事逃逸後事故責任怎樣劃分

一、交通事故逃逸責任劃分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二、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按照事故現場勘驗和調查的事實,依據交通法規而作出的鑑定。交通事故認定責任的分類有哪些?我國現行的交通事故責任共分五類,即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

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按照事故現場勘驗和調查的事實,依據交通法規而作出的鑑定。它是以責論處、處罰得當、賠償合理的基礎,將直接關係到當事人要承擔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問題。因此,必須充分運用各種證據材料和計算數據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認定。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係的另一方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

三、交通事故責任承擔

1、由於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2、如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3、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4、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交通肇事逃逸後事故責任怎麼劃分的法律解答,由上文可知,交通肇事後逃逸的,交管部門也是會根據現場調查和勘驗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對其不服,可以及時提起復核。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關於交通肇事逃逸的知識,歡迎來電諮詢我們本站,我們將竭誠為大家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