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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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後報案後幾天內必須定損

發生交通事故後報案後幾天內必須定損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報案後幾天內必須定損?

發生交通事故後報案後定損的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交通事故定損理賠的流程是:

1、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

(1)出險後,客户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內勤接報案後,要求客户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

(3)內勤根據客户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閲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複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閲保費收費情況並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複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户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户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

2、查勘定損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關單證;

(3)指導客户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户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户説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户,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

(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複核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複核。

5、審批

(1)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

(2)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2)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二、哪些交通事故事故需要及時報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交通事故的定損基本上都是由保險公司完成的,但是,給受害人造成的誤工損失,在醫院治療期間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費等都屬於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能夠單獨定損的部分就是維修機動車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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