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家庭暴力如何取證

首先第一時間報警,出警記錄和警察現場勘查的記錄是可以直接當證據用的,而且是非常有力的證據;
其次去醫院就診,留下診斷記錄,醫生診斷病歷上通常除了認定傷情程度外,還會寫有“受外力擊打”等受傷原因的話,再結合書面報警記錄,就能形成直接的證據鏈。
最後遭遇家暴的時候,一定要大聲的呼救,一來引起鄰居或者保安的注意,能及時的來營救自己,二來他們還是目擊證人,將來可以為你作證。
《反家暴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家庭暴力如何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