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會怎樣處理

離婚時孩子的撫養權會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一)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判給女方
(二)兩週歲以上的孩子,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孩子本人的意見。
(四)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孩子,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