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法定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2.2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結婚的法定程序的規定: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TAG標籤: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結婚 法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