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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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的條件及流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條件:

公司上市的條件及流程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上述條件可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企業上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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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制階段


企業改制、發行上市牽涉的問題較為廣泛複雜,一般在企業聘請的專業機構的協助下完成。企業首先要確定券商,在券商的協助下儘早選定其他中介機構。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機構有: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土地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企業主板上市、深圳創業板上市(010)8629-0776] 。


(1)各有關機構的工作內容


擬改制公司


擬改制企業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組,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統籌,小組由公司抽調辦公室、財務及熟悉公司歷史、生產經營情況的人員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協調企業與省、市各有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及各中介機構[企業主板上市、企業中小板上市、深圳創業板上市(010)8629-0776]的關係,並全面督察工作進程;


配合會計師及評估師進行會計報表審計、盈利預測編制及資產評估工作;


與律師合作,處理上市有關法律事務,包括編寫公司章程、承銷協議、各種關聯交易協議、發起人協議等;


負責投資項目的立項報批工作和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完成各類董事會決議、公司文件、申請主管機關批文,並負責新聞宣傳報道及公關活動。


券商


制定股份公司改制方案;


對股份公司設立的股本總額、股權結構、招股籌資、配售新股及制定發行方案並進行操作指導和業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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