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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利是否可以委託他人行使?

一、股東權利是否可以委託他人行使?

股東權利是否可以委託他人行使?

部分股東權利可以授權委託他人代為行使。實踐中最常見的是表決權的代理行使,股東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代理人以該股東的名義在股東授權委託書的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再如,在股東行使知情權時,可以委託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機構專業人員予以協助。

一般是可以的,股東表決權可以授權其餘股東行使,若股東與其代理人簽訂了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並且該授權是出於股東真實意願的表示,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衝突,則表決權可以由代理人代為行使。股東表決權授權別人行使是合法的。

二、什麼人能成為公司的股東?

股東可以以貨幣出資,也可以以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股東是向公司出資或認購股份,從而享有資產收益等股東權利的人。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單獨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的部分權利可以委託,向公司出資或認購股份,從而享有資產收益權利的人稱為股東。股東可以是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產權等代替貨幣出資。股東依法享有財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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