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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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可不可以做核定,一般納税人

一般納税人,有限公司可以做核定。但是核定時一般納税人不能做進項抵扣。
核定徵收税款是指由於納税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税人應納税額時,由税務機關採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税人應納税款的一種徵收方式,簡稱核定徵收。
【法律依據】
《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税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燬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税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税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税人申報的計税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一般納税人,有限公司可不可以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