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多久算自動離職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律師解答 7.8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合同法》沒有關於自動離職的規定,《勞動法》第25條、《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規定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曠工是指員工無故離開自己的工作崗位並及時向上級報告國家規定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TAG標籤:離職 勞動關係 自動 勞動糾紛 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