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了可以取公積金嗎 普法法律網 社保糾紛律師解答 9.33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根據《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五款之規定,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滿兩年未再就業的可以領取住房公積金;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本息餘額,領取者需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協議或《失業證》以及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辦理領取手續。 TAG標籤:社保糾紛 公積金 勞動糾紛 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