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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權侵權的主體能否是單位?

一、名譽權侵權的主體是單位?

名譽權侵權的主體能否是單位?

名譽權侵權的主體能是單位,名譽權的侵權主體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法人作為名譽權侵權主體具有以下特徵:

(1)內容以經營形象為主。法人名譽權的內容直接與法人的經濟活動和生產經營成果相聯,是伴隨企業經營過程中通過自身的能動作用而塑造出的社會形象,即對法人生產經營能力、生產水平、資產狀況、產品聲譽、商業信用、成果貢獻等因素的綜合社會評價。

(2)與財產利益緊密相聯。法人名譽一旦遭受損害,將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收入,導致產品滯銷、交易關係中斷,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

(3)法人名譽權被侵害的方式以虛假宣傳為主。法人名譽損害方式主要是虛假宣傳或商業詆譭行為。通常是採用捏造、散佈虛假事實以損害企業的商業信譽、商品名聲或在報紙、電台等大眾媒介上進行虛假不實或評論失當而損害企業名譽權。

(4)法人名譽損害後果不存在精神痛苦。法人名譽損害的後果是造成法人社會評價降低,但不可能使法人自身產生精神痛苦,不同於公民名譽的損害是常常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和心靈創傷。

二、侵害名譽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的範圍,一般應與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的範圍相當。同時,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併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三、侵犯名譽權賠償標準是什麼?

侵害名譽權可能造成兩種損害。一是財產損害。在侵害名譽權的情況下,也會使受害人遭受財產的損害。此種情形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二是精神損害。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的標準如下: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可能對具體的名譽權相關的內容並不是特別的瞭解,通常狀況之下,如果是自己所擁有的名譽權肯定是不能夠遭受到他人的侵犯的,否則的話完全是可以追究對方的侵權責任的。至於具體賠償方面的一些損失問題,應當是根據實際損失來進行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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