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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與公司的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有着與合同成立完全不同的法律要件,包括適用於一般合同生效的普通要件和適用於某些特殊合同生效的特別要件。

個人與公司的借款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普通要件有: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合法。

依此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所籤合同無效;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無效或效力不定;因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的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以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也都無效。

特別要件除具備普通要件的內容外,還須具有:

1、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來。

2、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合同,手續的完成。在上述情況下,合同雖已成立,但卻可因各種原因而未能生效或自始無效。因此,合同成立與生效的區別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二、個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2、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户時;

3、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4、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户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户實際支配權時;

5、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三、個人與企業之間借貸合同的生效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的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指出:

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款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借款合同是一份保障,不僅是對於借出人的,同樣是對於借款人的。從上述的生效要件中,我們可以看出一份合格的借款合同不僅給予了用户法律法規的保障,同時減少了用户的財產損。如何判斷一份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個人與公司的借款合同生效要件,這應當請教專業的人士來為您進行判斷,避免讓漏洞損害到您的個人利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宜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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