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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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夥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撤銷協議嗎?

一、個人合夥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撤銷協議嗎?

個人合夥合同糾紛起訴需要撤銷協議嗎?

不需要,一般合同糾紛是原告就被告原則,由被告所在地選擇,當然也可以書面協議管轄法院。處理合夥合同糾紛要掌握合夥的最本質特徵,合夥協議不允許約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擔風險,合夥人退夥,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如果不經同意,因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要賠償。

合夥投入合夥的財產和合夥積累的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經營。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和監督的權利。合夥人散夥時在清理完各種税款後,清理對外債務,仍有剩餘時,退還各自投資,還有財產時分取利潤。

二、合夥解散糾紛怎麼處理?

可以向法院起訴來進行判決處理,合夥企業的解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即: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三、合夥協議糾紛案件的類型有什麼?

合夥糾紛案件,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主要有以下幾種:

1、要求給付合夥盈餘款。主要針對合夥經營有贏利的情況,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資,尚有盈餘,此時要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該類案件共有5件。

2、要求支付合夥墊付款或費用。在合夥期間未按出資比例實際支出,一方墊付款項較多,而合夥經營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領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動配合對帳清算的情形下,墊付較多一方提出主張。該類案件共計6件。

3、要求返還投資款或投資設備。合夥事項未按約開展,或者雙方約定了投資款返還的條件時,原告提出該種請求,共計6件。

個人合夥合同糾紛起訴不需要撤銷協議,合夥企業解散出現糾紛時,可以向法院起訴,在合夥企業裏共同分配利潤,承擔虧損,合夥企業解散的事由有合夥人已不具備相應的法人資格,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合夥協議中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