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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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骨折一般多久談賠償事宜

一、車禍骨折一般多久談賠償事宜

車禍骨折一般多久談賠償事宜

一般是在受害者全部治療結束之後再進行賠償。

1.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十九條法律規定;受害人受到身體上的傷害,其後續的治療費用還有因受傷而不能正常工作減少的收入;包括在醫院治療時的費用、在醫院被護工照顧的護理費用、陪護人員陪護所花的費用以及轉院治療用在交通方面的費用;在醫院住宿期間的費用、住院時吃飯的補助費用、必須有的補充病人營養的營養費用;這些費用都必須由肇事者也就是賠償義務人去賠償給受害者。

2.受害者因為車禍導致身體殘疾的,其中因為殘疾不能勞動,其生活上壓力增大需要支出的地方的費用;以及因為身體殘疾而直接導致不能工作的收入方面的損失

包括了因為受害者因車禍導致喪失全部或者部分的勞動能力的賠償金;受害者因為車禍而導致的身體殘疾不能自理而購買的器具;受害者喪失勞動能力導致家中被撫養的人不能繼續被撫養,以及因為康復時的護理;接下來繼續治療所造成的必要的受害者進行康復治療時所需要的費用、在醫院時獲得護工護理的費用;後期在醫院繼續治療的費用,這些費用都必須由肇事者也就是賠償義務人去賠償給受害者。

二、車禍中的骨折患者的賠償項目

1.在醫院治療時的費用、耽誤受害者工作的費用、在醫院被護工照顧的護理費用;受害者和必須陪伴在身邊的陪護人員由於去醫院治療或者轉移到其他醫院治療已經發生了的用在交通方面的費用。

2.在醫院住宿期間的費用、住院時吃飯的補助費用、必須有的補充病人營養的營養費用;受害者因車禍導致喪失全部或者部分的勞動能力而補償受害者的賠償金;受害者因為車禍而導致的身體殘疾不能自理而購買的器具。

3.受害者失勞動能力導致家中被撫養的人不能繼續被扶養,以及因為康復時的護理、接下來繼續治療所造成的必要的受害者進行康復治療時所需要的費用、在醫院時獲得護工護理的費用、後期在醫院繼續治療的費用等等。

車禍發生後,肇事者理應主動關心受害者的受傷情況,並提出合理的賠償方案。如果肇事者拒不賠償或雙方賠償方案協商不成功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繼而要求解決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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