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律師函到達後多少天要起訴 普法法律網 合同終止 4.9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法律沒有規定具體的起訴時間,可以隨時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開庭審理。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TAG標籤:起訴 律師函 天要 到達 合同終止 解除合同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