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在他人的強迫下寫下字據並逼迫用自己的血按手印在法律上生效嗎

被人威脅、逼迫情況下寫下了字據,是違法的行為。法院在看到相關證據後,不會採納這個證據。受脅迫一方如果作出對自己不利的行為的,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在他人的強迫下寫下字據並逼迫用自己的血按手印在法律上生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