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被高空物砸傷要怎麼賠償 普法法律網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1.7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按實際情況,單純高空墜物,沒有造成任何後果的,不存在責任問題。2、但高空墜物造成侵權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等等。根據《民法典》第1254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TAG標籤:高空 人身侵權 損害賠償 賠償 我國 砸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