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是否可以給予治安處罰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1.4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非法侵佔他人財物的,根據情節可以給予治安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TAG標籤:行政處罰 行政類 治安處罰 侵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