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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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寫欠錢不還的起訴書?

一、怎樣寫欠錢不還的起訴書?

怎樣寫欠錢不還的起訴書?

通常來説起訴狀內容應包含有:

1、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時間、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以及電話號碼。

2、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如請求債務人償還本金及利息。

3、有事實和理由;比如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何原因向原告某某借款多少,立下欠條為證約定某年某月某日償還,借款期滿被告一直拒絕還款,雙方多次交涉無果,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尾部應寫明起訴至某法院,最後原告簽字捺印或蓋章,寫明日期。

二、欠錢不還怎麼辦?

欠款糾紛產生後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於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後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欠錢不還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情況下警方介入的會很淺,不會深入進去,最多也就是調解調解,不會立案。如果以欺詐罪來報案,那麼警方會非常慎重,欠錢不還的人是否能構成欺詐罪還不一定,所以,通過報警是無法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的。

三、欠錢不還如何取證?

1、錄音。可以搞點小計謀,比如身上帶上錄音機,然後把和他的對話錄下來,做為呈堂證供。

2、證人。用於證明交易習慣中兩個合夥人之間的約定是貨款由誰保管的問題。但是要記住不能是自己的親戚朋友佐證或者是和自己有利害關係的人佐證,因為對方可以申請這些人迴避。

3、帳本。買賣入帳這是很正常的,有帳本可以證明收益的情況,是分錢的基礎。

4、合夥協議。證明兩個人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5、票據。買賣中結帳的支票。誰收的就很清楚了。除非對方能提出相反的證據證明不是他收的。

6、可以先申請訴前財產保存,封掉對方的帳户,防止對方轉移資產。

綜上所述,欠錢不還向法院提起訴訟書寫起訴書時,應該包括基礎信息,明確的訴訟要求以及提供相關的證據(錄音、賬本、證人、票據等)交由法院處理,法院會根據相關的事實,判決對方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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