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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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否可以轉讓?

一、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否可以轉讓?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否可以轉讓?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屬於作者所有,具有人身依附性,是不可以轉讓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則是可以轉讓和繼承的,但轉讓和繼承必須是在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內依法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前四項規定,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規定,著作權屬於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法轉移。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變更、終止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二、人身權包括名譽權嗎

人身權利又稱人身非財產權,是指與人身直接相關而沒有經濟內容的權益。

人身權利主要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人身自由權,生命健康權和人格尊嚴權,人格尊嚴又包括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和隱私權等。

三、人身權包括哪些內容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權。

2、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法人、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享有名稱權。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盜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稱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姓名權、名稱權的行為。

3、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以營利為目的,未經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廣告、商標、裝飾櫥窗等,應當認定為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

4、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5、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公民、法人的榮譽稱號。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禁止買賣、包辦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7、婚姻、家庭、老人、母親和兒童受法律保護。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8、婦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權利。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還有財產權,人身權是可以轉讓的,但是財產權是不能轉讓的,人身權包括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公民、法人享有榮譽權,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享有肖像權,公民享有姓名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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