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當前位置 /首頁/訴訟仲裁/訴訟仲裁案例/列表

取保期限一年後怎麼辦?

一、取保期限一年後怎麼辦?

取保期限一年後怎麼辦?

取保一年到期了的,應當申請解除,取保候審最長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限期的應當視為自動解除。當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諮詢或者聽候消息。如果長時間沒有消息的話,應當是撤案了。

取保一年到期的情況下,是需要根據司法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認定處理的,若是在取保期間需要再次羈押,或者是有其他的變更的,執行機關一般會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後期如果存在違法事實的,也是需要根據實際來追究法律責任的。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第一百零四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的條件是什麼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申請申請程序是什麼

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有權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接到書面申請後七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且提出了保證人或者能夠交納保證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2、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

3、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祕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

在刑事案件的處理程序中,當案件進入到訴訟階段,如果是犯罪行為人符合被取保候審的條件的,那麼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是法院決定,可以對犯罪行為人採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但是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超過十二個月需要及時的變更或者釋放。

TAG標籤:取保 期限 #